行风建设

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“红包”告知制度

2025-06-13 2

为进一步推进医疗卫生行业作风建设,贯彻落实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》,营造清正廉洁的就医环境,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明确红包内容。医院工作人员在从事诊疗活动过程中,索取、非法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和有价证券、股权、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,其安排、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均应认定为“红包”。
二、加强医患沟通。主动向患者及家属说明医院为无“红包”医院,拒绝收受任何形式的“红包”。禁止以任何理由、任何形式收受“红包”。廉洁文明行医。

三、强化宣传引导。医院通过电子屏、门诊视频播放器、宣传栏等途径,向社会以及门诊、住院患者告知医患双方不收和不送“红包”。


医院设立监督举报电话、意见箱,接受社会、群众监督,医院工作人员被举报或其他问题线索反映向患者主动索要、非法收受患者及其家属“红包”行为的,一经查实,当年医德医风考评实行“一票否决”,视情节严重按规定进行处理。

院内投诉电话:0631-503116

市卫健委监督举报电话:0631-5300032

意见箱:门诊大厅、门诊二楼心电图处、内科住院收费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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